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28浏览次数:260

一、学校全称: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省属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大学园区曹山路1000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招生对象:参加2014年全国秋季普通高考的考生。

3.无男女比例限制。

4.往届生录取按照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5.录取时按照平行志愿进行,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依据分数按照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依次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7.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或加试要求。

六、颁发证书:

毕业证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2-3172929 3172909

    真:0552-3172909

学院网址:http//www.avceit.cn/

九、其他须知:

1、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最高奖学金达8000/年。

2、特困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院特困基金补助。

3.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学院2008年至2010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2012年学院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和“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星级标兵单位”,2012年学院荣获 “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安徽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等荣誉称号。目前,学院已与百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建立了上海东方激光教育公司、安徽动力源、中建材凯盛、中建材蚌埠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德豪光电等11个订单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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