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新生:
欢迎您通过高职扩招考试录取到我院就读!
根据《安徽省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对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入学新生(退役入学学生),给予国家教育资助(减免学费),现将国家教育资助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界定
《安徽省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规定:“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二、申请材料递交
退役士兵学生,在按学校要求完成报到手续之后。于11月9日前向学院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提交如下材料,一次性提出三年学费减免申请。具体为:《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一份和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材料提交方式
以下方式二选其一:
1.交送至学院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地址:实验楼806室。
2.寄送至蚌埠市龙子湖区(大学城)曹山路1000号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收)”。邮编233060,电话0552-3177553。(为防材料遗失,仅接收邮局EMS快递,请勿通过其他快递邮寄)。
四、其他事项
1.最终给予学费减免资助的名单,以材料审核合格且上报教育厅复核批准的结果为准。
2. 在递交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材料之前,请您确认资金已经按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办理了入学报到手续。
3.为确保您递交的材料填报准确,请仔细阅读如下填表要点(规范填报样表见附件):
(1)表格须经全国征兵网填报,系统导出表格。如果不能登录系统或无法系统导出表格,需在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指导下,使用计算机规范填报表格后打印,不得胡乱涂抹、划改,照片必须粘贴。
(2)表格中所有涉及时间的选项:一律填写“XXXX年X月”。
(3)个人基本信息栏下:
“申请类型”一栏勾选“退役入学”;“高校隶属”关系一栏勾选“地方”;“就读高校”一栏填写学院全称:“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填错不予受理);“政治面貌”一栏据实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院系、专业、班级和学号”等信息,请据实填写。
(4)就学和服役情况栏下:
“参加何种考试考入本校”一栏填写“高职单招”; “现阶段就读学历层次”一栏填写“专科”。
(5)申请学费减免情况栏下:
“学制年限”一栏填写“三年”,“申请学费减免总计(元)”一栏据实填写三年学费总额,对应每年学费金额见“入学须知”。
(6)表格需经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两个部门填写登记后加盖公章。
如果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不给盖章,或者只给出具证明、以及虽然给盖章,但对表格做出了涂改或无关的备注。这些情况都属于材料不符合要求,都不予受理上报)
附件: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规范填报样表).docx
学生处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