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规章制度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级领导联系系(院)制度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4-08   浏览次数:384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完善学院领导联系系(院)的制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率,及时了解掌握和帮助解决系(院)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完善学院领导联系系(院)制度是学院领导通过与系(院)建立相对稳定的联系,研究解决基层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指导基层工作,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在基层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学院领导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准确掌握系(院)情况、了解工作动态、广泛听取师生意见、自觉接受师生监督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 院领导对联系的系(院)要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了解掌握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开展情况,了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教职工思想、工作生活情况。

第三条 加强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情况,每学期要深入系(院)开展教学、招生就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调研活动1~2次,加强与师生的交流,了解学生动态。坚持听课制度,掌握教学情况,检查教学质量,指导系(院)教风、学风建设,不断促进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第四条 对联系系(院)提出的问题或困难,以及在定期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可以答复或解决的应予以及时答复和解决,需要协调解决的要尽快协调相关领导和部门研究解决。

第五条 加强对联系系(院)工作的检查,督促系(院)及时完成学院工作部署,指导系(院)科学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六条 各系(院)要定期向负责联系本部门的院领导汇报工作。涉及本部门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前必须征求联系院领导的意见,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促进本部门健康快速发展。

第七条 校级领导联系系(院)实行轮换制,每两年调换一次,以便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更全面、准确地了解各系(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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