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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简介
发布时间:2016-02-29

保卫处简介

 

保卫处与综合治理办公室和人民武装部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三块牌子。分别履行以下三方面的职责

一、内部保卫工作职责:

保卫处作为党委的保卫部门和学校的职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学院的管理制度,对校园实施治安及安全管理。主要职是:

1.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律、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2.做好动态信息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全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3.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

5.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6.管理在校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7.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8. 组织实施车辆出入校管理、校内交通管理设施建设等校园交通管理工作,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9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校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组织实施校内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隐患整改及师生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等校园消防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火警、火灾事故维护校园消防安全。

二、综合治理工作职责

综合治理办公室作为学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日常办公机构,负责处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主要职是:

1.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督促责任制的层层落实。

3. 开展创建平安校园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党组织和地方派出所做好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4.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划、协调、督促、监察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的治安综合治理校园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

5. 做好清理校园“六乱”(乱搭建、乱摆卖、乱张贴、乱悬挂横幅、乱停放、乱扔杂物)等校园秩序管理工作。

6. 参加学院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

7、针对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的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向校综治委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三、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人民武装部是在党委领导和上级军事机关指导下开展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是:

1. 根据国家《国防法》、《国防教育法》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提高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

2. 根据《兵役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负责做好在校大学生的兵员动员、兵员征集、兵役登记等工作

3. 依据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等有关规定要求,负责学生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工作。

4. 负责制订新生军事训练的实施方案。做好军训经费的预算、申报、使用和管理工作以及军事训练的考核和总结。

5. 负责学校预备役应急分队(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 

6. 负责学校“双拥”及“军民共建”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历年复转军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7. 负责校园国防工程、人防工事和警报系统的管理,配合上级军事部门及学校后勤管理部门搞好维修工作。

 

 

人员分工

 

姓名

职务

主要工作内容

耿 华

保卫处处长(综治办主任、武装部长)

主持保卫处、综治办、武装部全面工作

朱晓峰

保卫处副处长

负责校园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王 钊

综合科科长

负责政治保卫工作及人武部日常工作

刘振霖

治安科科长

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及综治办日常工作

刘铮军

治安员

负责校园治安值守和巡查工作

张志强

治安员

负责校园治安值守和巡查工作

李  进

治安员

负责校园治安值守和巡查工作

吴  奇

治安员

负责校园治安值守和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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