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处室:
秋冬季是火灾易发多发季节,为有效防范消防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学院秋冬季火灾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消防安全工作是学院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守职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部门主体作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突出重点加强管理,确保校园秋冬季消防安全。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应对能力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季节特点,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报火警流程、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到人人讲消防,事事有人管。
1.对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实验实训室、配电房等各重点部位管理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熟悉消防器材使用。(责任部门:保卫处,完成时间:10月20日)
2.面向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通过板报、班会课等形式,以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六个严禁”和营造无烟校园为主要内容,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教育要突出消防法律法规、公共安全维护角度,使广大学生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在大学生活全过程中的重要性。(责任部门:学生处,完成时间:10月22日)
3.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的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提高防灾减灾和应对突火灾事故能力。(责任部门:保卫处,完成时间:11月14日)
三、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整改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各部门对所管理场所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1.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场所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安全责任人的消防常识掌握情况。(责任部门:各部门,完成时间:10月24日)
2.对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配电房、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重点场所检查,针对公寓管理“六个严禁”、水电气设施、特种设备、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检查。(责任部门:各场所管理部门,完成时间:10月24日)
3.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责任部门:保卫处,完成时间:10月31日)
4. 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淋灭火、烟感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维保检测。(责任部门:保卫处,完成时间:10月31日)
5.检查消防通道畅通和消防车道占用情况。(责任部门:保卫处,完成时间:10月24日)
6.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情况,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私拉乱接电线等行为。(责任部门:总务处,完成时间:10月24日)
7.检查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周围易燃物品是否及时清理,绿地、树林等公共区域是否存在枯草、枯枝未及时清理。(责任部门:各场所管理部门,完成时间:10月24日)
8.校园基建工程消防安全各项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严格落实施工明火作业审批手续。(责任部门:基建办,完成时间:10月24日)
四、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各责任部门要加强日常消防管理,对校园各类场所及消防设施开展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规情况;(责任部门:总务处)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完好情况;(责任部门:各场所管理部门)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责任部门:各场管理部门)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责任部门:保卫处)
5.公寓、食堂、图书馆、高层建筑、配电房、实验实训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防范措施;(责任部门:各场所管理部门)
6.校园绿化落叶及其它可燃杂物较多,容易引发火灾,及时组织人员清理落叶和其他可燃杂物,清除火险隐患情况;(责任部门:总务处)
五、工作要求
1.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与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问题清单,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采取措施,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内要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2.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学院将组织开展对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3.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秋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将部门消防负责人报保卫处。
4. 保卫处、学生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要在消防监管、公寓消防、食堂消防、建筑电气等重点部位与环节做好管理,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各部门秋冬季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形成自查报告,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说明检查范围与内容,存在的主要隐患问题与整改情况,于11月12日前将自查报告盖章后扫描电子文件报保卫处,发至邮箱bwc@ahdy.edu.cn。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