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2020年7月8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未能正常按计划完成学业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由于孔磊等7名学生未能联系上,现公告送达退学决定书,具体信息如下: 班级 学号 姓名 电信151 130301238 沈运锁 电信161 160301118 孔磊 电信171 150301322 杨耀耀 汽电171 170302118 田国伟 汽修162 140101233 郜治 汽修164 160308409 许路 汽修1901 190903185 高祥 请以上学生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主动联系辅导员领取退学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退学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3日内,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诉。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将视为已同意该处理。 特此公告。 电子工程系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