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发布日期:2016/03/25浏览量:1699

 一、学校全称: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1000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招生对象:参加2015年全国秋季普通高考的考生。

3.无男女比例限制。

4.往届生录取按照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5.录取时按照平行志愿进行,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依据分数按照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依次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7.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或加试要求。

六、颁发证书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证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2-3172929 3172909

传    真:0552-3172909

学院网址:http//www.avceit.cn/

九、其他须知

1、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最高奖学金达8000/年。

2、特困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院特困基金补助。

3、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举办供需见面会,已建立就业基地近百个,并与上海广达、厦门永红、科大讯飞、华为、思科、日月仪器、朗科电子等知名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培养。学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并被省政府评为“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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