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安排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考试中心发布日期:2015/09/11浏览量:1258

各班级: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定于本学期教学第二周内(9月14日~9月20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学生参加补考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须提前到系部学生管理部门办理考试专用的身份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2. 请考生仔细查看考试时间,防止错过考试。
  3. 考试监督举报电话:3172884  举报信箱:szk57311@126.com

 

附:补考日程表

 

教 科 处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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