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安徽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方庆山发布日期:2015/11/06浏览量:832

各有关部门、老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科〔2015〕4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8号)文的精神,现就我院组织申报2016年安徽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2.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为保证研究人员集中精力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者主持申报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申报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并对各类申请人规定以下条件:

(一)主持申请人条件

1.主持在研的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不超过1项;

2.参与在研的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不超过2项;

(二)参与申请人条件

1.主持在研的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不超过2项;

2.参与在研的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不超过2项;

(三)曾主持的省级以上各类教科研项目未按期结项者,不得主持或参与申报本次各类项目。

(四)重大项目限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重点项目限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

(五)所有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以上条件,经形式审查不合格者直接取消申报资格,不予推荐。

三、申报限额说明

1.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我院申报限额为3项。

2.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重大、重点项目我院申报限额为6项,其中重大项目申报数不超过总数的10%。

四、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由学校在预算计划中列支,按教育厅有关文件参照执行,项目在经费预算内根据实际研究需要申请支出。

五、项目研究周期

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不超过1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项目研究周期从第二年的1月1日起计算。

六、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部门对所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后,于2015年11月16日前将申报书(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教学科研处。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学科研处联系。

 

教学科研处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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