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制)订202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教务处编辑:发布日期:2022/04/13浏览量:2949

关于修(制)订202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9〕4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等文件精神,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打造具有学院特色的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人才培养体系,学院启动新一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现就202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严格按照教育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任务、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承接任务,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领会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新内涵新要求,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和专业带头人的作用,组织教师和企业专家进行研讨论证,形成新阶段具有数字化特征的人才培养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与要求

责任部门

成果形式

4月12日~4月18日

学院公共课程及专业群平台课程研讨确定

各教学单位、教学科研处

①《公共基础课程信息》(承担公共平台课的教学单位拟定提交,教学科研处协调统稿)

②《专业群平台课程信息》(专业群所在教学单位拟定群平台课程信息)

4月18日~5月10日

开展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进行专业调研论证。

各二级学院

2022版专业调研报告》

5月11日~5月20日

校企合作修(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各二级学院及合作企业

2022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邮箱:jxkyc@ahdy.edu.cn)

5月21日~6月10日

教学委员会审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教学科研处

2022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定稿)》(邮箱:jxkyc@ahdy.edu.cn)

6月15日

党委审批

教学科研处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要由二级学院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按照《关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参照《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格式及有关说明》,由各专业负责人具体负责实施,组织广大教师共同参与,积极开展专业人才培养制订工作的各项研讨,确保方案制订工作的有效性。

2.修(制)订范围。202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范围为二年制、三年制和五年制高职专业,所有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以教育部最新印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为准。

3.总结研讨。充分、扎实开展调研工作,包括行业企业调研、毕业生跟踪调研和在校生学情分析,专业调研报告。基于OBE理念,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确定专业学生毕业要求,再根据毕业要求完善课程体系,使人才培养方案能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理念以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

4.方案修(制)订程序。202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制)工作按照规划与设计、调研与分析、起草与审定、发布与更新四个程序开展。

5.加强校企合作,落实工学交替实施过程。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将校企合作切实贯彻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中。课程教学内容及时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及时梳理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如原方案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取消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需做好对接方案。要结合“1+X”证书制度试点,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关内容及要求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6.突出立德树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明确专业劳动教育和美育活动清单作为人才培养重要环节。专业建设须嵌入思政育人体系,坚持“课程思政”和“思政课程”有机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工匠精神培育、新徽商精神塑造、职业素养养成等融入到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

7.视疫情防控情况,各二级学院组织召开线上或线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在充分调研、征求校内外专家意见和论证的基础上,将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提交教学科研处进行审核。

8.各专业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提交学院教学委员会会议审定并报院党委批准后执行。 

9.学院已承接教育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第44项任务——“建立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公开制度”,所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均需公开。各二级教学单位需切实履行责任,确保公开的人才培养方案科学规范。

 

附件:

1. 关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

2.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格式及有关说明

3.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

 

 

教学科研处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职业院校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开展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为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要求,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突出职业教育的类型特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将学生培养成为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在人文素质、职业素养、创新创业精神及社会责任等方面具备较好发展潜质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全面发展。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授基础知识与培养专业能力并重,强化学生职业素养养成和专业技术积累,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坚持标准引领,确保科学规范。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三)坚持遵循规律,体现培养特色。遵循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处理好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学历证书与各类职业培训证书之间的关系,整体设计教学活动。

(四)坚持完善机制,推动持续改进。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建立健全行业企业、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教师参与教学和课程改革的效果评价与激励,做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与反馈。

三、主要内容及要求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体现专业教学标准规定的各要素和人才培养的主要环节要求。

(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

1.专业名称及代码

2.入学要求

3.修业年限

4.职业面向

5.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6.课程设置

7.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包括教学进程安排表)

8.实施保障

9.毕业要求

(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学院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办学特色和专业实际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但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明确培养目标。依据学院办学层次和办学定位,科学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保证培养规格。

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技术技能培养、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切实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2.规范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中职阶段将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等列为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将物理、化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职业素养等课程列为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高职阶段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军事课、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列为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党史国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信息技术、语文、数学、英语、健康教育、美育课程、职业素养等列为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

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专业课教材;结合实习实训强化劳动教育,明确劳动教育时间,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育教学,加强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深化体育、美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开设关于国家安全教育、节能减排、绿色环保、金融知识、社会责任、人口资源、海洋科学、管理等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方面的选修课程、拓展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并将有关知识融入到专业教学和社会实践中。组织开展劳动实践、创新创业实践、志愿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2)科学设置专业(技能)课程。专业(技能)课程设置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一般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6--8门专业核心课程和若干门专业课程。

3.合理安排学时。三年制中职、高职每学年安排40周教学活动。三年制中职总学时数不低于3000,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3;三年制高职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1/4。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均不少于10%。一般以16—18学时计为1个学分。学生取得的行业企业认可度高的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已掌握的有关技术技能,按一定规则折算为学历教育相应学分。

4.强化实践环节。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推行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方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可根据专业实际,集中或分阶段安排。推进文化育人、实践育人、活动育人,广泛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5.严格毕业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结合学院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学生毕业要求。严把毕业出口关,确保学生毕业时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和教学环节,结合专业实际组织毕业考试(考核),保证毕业要求的达成度,坚决杜绝“清考”行为。

6.促进书证融通。积极参与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关内容及要求有机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同步参与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试点,探索建立有关工作机制,对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进行登记和存储,计入个人学习账号,尝试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与转换。

7.加强分类指导。结合实际,制订体现不同专业类别特点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单独编班,在标准不降的前提下,单独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习时间和多元教学模式。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专业,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制订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

四、制订程序

  (一)规划与设计。学院根据本意见要求,统筹规划,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具体工作方案。成立由行业企业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和学生(毕业生)代表组成的专业建设委员会,共同做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

  (二)调研与分析。各专业建设委员会要做好行业企业调研、毕业生跟踪调研和在校生学情调研,分析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明确本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形成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

  (三)起草与审定。结合实际落实专业教学标准,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合理构建课程体系、安排教学进程,明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教学条件保障等要求。学院组织由行业企业、教研机构、校内外一线教师和学生代表等参加的论证会,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后,提交院党委会议审定。

  (四)发布与更新。审定通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院按程序发布执行,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通过学院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学院建立健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的评价、反馈与改进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技术发展趋势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及时优化调整。

五、实施要求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在院党委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领导。学院党委会议和院长办公会定期研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

(二)强化课程思政。积极构建“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大格局,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的有机统一。结合学生特点,创新思政课程教学模式。强化专业课教师立德树人意识,结合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梳理每一门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发挥专业课程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推动专业课教学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紧密结合、同向同行。

(三)组织开发专业课程标准和教案。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体要求,制(修)订专业课程标准,明确课程目标,优化课程内容,规范教学过程,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教师准确把握课程教学要求,规范编写、严格执行教案,做好课程总体设计,按程序选用教材,合理运用各类教学资源,做好教学组织实施。

(四)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建设符合项目式、模块化教学需要的教学创新团队,不断优化教师能力结构。健全教材选用制度,选用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的高质量教材,引入典型生产案例。总结推广现代学徒制试点经验,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教学方式,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理实一体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推动课堂教学革命。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打造优质课堂。

(五)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有机融合。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新要求,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积极推动教师角色的转变和教育理念、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改革。加快建设智能化教学支持环境,建设能够满足多样化需求的课程资源,创新服务供给模式,服务学生终身学习。

(六)改进学习过程管理与评价。严格落实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求,加大过程考核、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严格考试纪律,健全多元化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学生学习过程监测、评价与反馈机制,引导学生自我管理、主动学习,提高学习效率。强化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与考核评价。

(七)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必须经各专业建设委员会审核,并签字核准。各系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内容负责,系主任为总体责任人,教研室主任为首要责任人,专业带头(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得出现内容、文字、逻辑、数据上的错误。教学科研处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总体原则、形式统一、结构完整负责。

(八)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经制定,在实施过程中,须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调整的须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附件2:

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格式及有关说明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对照中、高职现行专业目录规范表述。

二、入学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入学要求一般为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高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入学要求一般为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三、修业年限

中、高职学历教育修业年限均以3年为主,可以根据学生灵活学习需求合理、弹性安排学习时间。

四、职业面向

可以表格的形式呈现。包括本专业所属专业大类(专业类)及代码,本专业所对应的行业、主要职业类别、主要岗位类别(或技术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社会认可度高的行业企业标准和证书举例。

五、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中、高职根据各自的办学层次和办学定位,参照国家专业教学标准,科学合理确定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指导意见》中描述: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基础课程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结合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定位,科学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保证培养规格。要注重学用相长、知行合一,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指导意见》中描述: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持续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技术技能培养、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切实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的素质、知识和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应将本专业所特有的,有别于其他专业的职业素养要求纳入。

六、课程设置及要求

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

(一)公共基础课程

应准确描述各门课程的课程目标、主要内容和教学要求,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指导意见》中描述:高等职业学校应当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军事课、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列为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并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党史国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信息技术、语文、数学、外语、健康教育、美育课程、职业素养等列为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

《指导意见》中描述: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高等职业学校按规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专业课教材。结合实习实训强化劳动教育,明确劳动教育时间,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育教学,加强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深化体育、美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指导意见》中描述: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开设关于国家安全教育、节能减排、绿色环保、金融知识、社会责任、人口资源、海洋科学、管理等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方面的选修课程、拓展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并将有关知识融入到专业教学和社会实践中。学校还应当组织开展劳动实践、创新创业实践、志愿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二)专业(技能)课程

应准确描述各门课程的课程目标、主要内容和教学要求,增强可操作性。

《指导意见》中描述:专业(技能)课程设置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一般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6—8门专业核心课程和若干门专业课程。

七、教学进程总体安排

教学进程是对本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实施进程的总体安排,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的具体体现。以表格的形式列出本专业开设课程类别、课程性质、课程名称、课程编码、学时学分、学期课程安排、考核方式,并反映有关学时比例要求。

《指导意见》中描述:高职每学年安排40周教学活动。三年制高职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当不少于总学时的1/4。中、高职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均应当不少于10%。一般以16—18学时计为1个学分。鼓励将学生取得的行业企业认可度高的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已掌握的有关技术技能,按一定规则折算为学历教育相应学分。

《指导意见》中描述: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要积极推行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方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可根据专业实际,集中或分阶段安排。推动职业院校建好用好各类实训基地,强化学生实习实训。统筹推进文化育人、实践育人、活动育人,广泛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指导意见》中描述:促进书证融通。鼓励学校积极参与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关内容及要求有机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同步参与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试点,探索建立有关工作机制,对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进行登记和存储,计入个人学习账号,尝试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与转换。

《指导意见》中描述: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制订体现不同学校和不同专业类别特点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单独编班,在标准不降的前提下,单独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习时间和多元教学模式。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专业,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制订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

八、实施保障

主要包括师资队伍、教学设施、教学资源、教学方法、学习评价、质量管理等方面。

(一)师资队伍

对专兼职教师的数量、结构、素质等提出有关要求。

《指导意见》中描述: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有机融合。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新要求,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积极推动教师角色的转变和教育理念、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改革。加快建设智能化教学支持环境,建设能够满足多样化需求的课程资源,创新服务供给模式,服务学生终身学习。

(二)教学设施

对教室,校内、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等提出有关要求。

(三)教学资源

对教材选用、图书文献配备、数字资源配备等提出有关要求。

(四)教学方法

对实施教学应采取的方法提出要求和建议。

《指导意见》中描述:强化课程思政。积极构建“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大格局,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的有机统一。结合职业院校学生特点,创新思政课程教学模式。强化专业课教师立德树人意识,结合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梳理每一门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发挥专业课程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推动专业课教学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紧密结合、同向同行。

《指导意见》中描述:组织开发专业课程标准和教案。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体要求,制(修)订专业课程标准,明确课程目标,优化课程内容,规范教学过程,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要指导教师准确把握课程教学要求,规范编写、严格执行教案,做好课程总体设计,按程序选用教材,合理运用各类教学资源,做好教学组织实施。

《指导意见》中描述: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建设符合项目式、模块化教学需要的教学创新团队,不断优化教师能力结构。健全教材选用制度,选用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的高质量教材,引入典型生产案例。总结推广现代学徒制试点经验,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教学方式,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理实一体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推动课堂教学革命。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打造优质课堂。

(五)学习评价

对学生学习评价的方式方法提出要求和建议。

《指导意见》中描述:改进学习过程管理与评价。严格落实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求,加大过程考核、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严格考试纪律,健全多元化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学生学习过程监测、评价与反馈机制,引导学生自我管理、主动学习,提高学习效率。强化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与考核评价。

(六)质量管理

对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管理提出要求。

《指导意见》中描述:严格落实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求,加大过程考核、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严格考试纪律,健全多元化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学生学习过程监测、评价与反馈机制,引导学生自我管理、主动学习,提高学习效率。强化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与考核评价。

九、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是学生通过规定年限的学习,须修满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时学分,完成规定的教学活动,毕业时应达到的素质、知识和能力等方面要求。毕业要求应能支撑培养目标的有效达成。

《指导意见》中描述:严格毕业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结合学校办学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学生毕业要求。严把毕业出口关,确保学生毕业时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和教学环节,结合专业实际组织毕业考试(考核),保证毕业要求的达成度,坚决杜绝“清考”行为。

十、附录

一般包括教学进程安排表、变更审批表等。


附件3: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

访问网址:http://www.moe.gov.cn/s78/A07/zcs_ztzl/2017_zt06/17zt06_bznr/bznr_gzjx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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