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综合实践”实施与考核办法

发布单位:成教部编辑:cjb发布日期:2008/09/05浏览量:1542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技能学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职业准入制度的实施现状和各类职业资格、从业资格、执业资格、职称资格考试以及计算机等级考试普及化程度提高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专业综合实践”是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必修实践课,其成绩合格方可毕业。

2、“专业综合实践”考核用参加相应资格考试取得的证书代替,实行成绩互认。

3、学生可以自主选择报考任何一类社会化资格考试或等级(水平)考试,但必须与现在在读的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专业相关。

4、各专业学生(本、专科相同)可选择的证书考试如下:

1计算机类专业(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

①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其以上;

②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鉴定)中级(四级)及其以上,工种为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计算机文字处理员、计算机系统操作工、计算机软件工、计算机维修工、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员或计算机网络管理员;

③ 其他与计算机相关的认证考试。

2电子信息类专业(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①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鉴定)中级(四级)及其以上,工种为电子设备装接工、无线电调试工、电子精密机械装调工、通讯交换设备调试工、传输机务员;

② 其他与电子信息技术相关的认证考试。

3机械类专业(含机械电子工程、机电一体化技术)

①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鉴定)中级(四级)及其以上,工种为车工、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具钳工、机械设备安装工、电气设备安装工;

② 其他与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相关的认证考试。

4财经类专业(含会计学、会计电算化、经济管理)

① 会计从业、助理会计师、初级(助理)经济师资格考试;

② 会计电算化证考试;

③ 其他与财会、经贸相关的认证考试。

5营销类专业(含市场营销、电子商务)

①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鉴定)中级(四级)及其以上,工种为营销师、电子商务师、物流师;

② 其他与市场营销相关的认证考试。

6工商管理类专业(含工商管理、物流管理、商务管理)

①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鉴定)中级(四级)及其以上,工种为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营销师、电子商务师、物流师;

② 初级(助理)经济师资格考试;

③ 其他与工商管理相关的认证考试。

7公共管理类专业(含行政管理、项目管理)

①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鉴定)中级(四级)及其以上,工种为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管理师;

② 其他与公共事业管理相关的认证考试。

5、下载、打印本办法所附录的《专业综合实践考核成绩互认申请表》,填妥后连同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规格为A4纸)在毕业考试前送交至本教学中心审核。

6、学生可以通过电子科技大学成绩自助查询系统查询该科成绩。未提交《专业综合实践考核成绩互认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的学生不予毕业

 

备注:请06秋高起本各专业学生务必于2010520日前将《专业综合实践考核成绩互认申请表》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送交至 励娜 老师处(地址:蚌埠市大学城曹山路1000号,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教部,电话:0552-3172912)。

 

附录:专业综合实践考核成绩互认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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