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秋高起本、08秋专升本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名单及联系方式

发布单位:cjb编辑:cjb发布日期:2010/04/27浏览量:147

根据成电网教蚌字〔20103号)附件206()级高起本、08(秋)专升本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和答辩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安排》)规定,现公布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名单及联系方式,请学生从即日起及时与本人的指导老师联系,按照《安排》的时间进度和内容要求,认真完成文稿的修改、定稿、打印、装订工作。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联系次数、修改反馈情况填写《中期检查记录表》。
   
学生必须在56日前将修改、装订好的毕业设计(论文)连同两张双面打印的空白《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表》一起寄(送)给指导老师进行二审。指导教师将在59日下午1700前将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表(一式两份),送交我中心(励娜)老师处,由学习中心统一安排合格学生的答辩工作,凡不按指导教师意见修改、不按规定时间提交修改后的稿件者,一律不予参加答辩,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将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附件、指导教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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