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凯丰等二十八名学生学籍失效的公告

发布单位:cjb编辑:cjb发布日期:2011/12/14浏览量:136

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蚌埠市学习中心


        关于王凯丰等二十八名学生学籍失效的公告

 

经查,2007年春季以前入学的王凯丰等28名学生(名单见附件)未能按照标准学制完成学业,并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学制+2年)。根据《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其学籍已经失效,且已无可能取得毕业资格,故不再予以保留。

其中,符合《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第九章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的学生,由电子科技大学发给相应层次的结业证书。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本学习中心提出申诉。

 

特此公告。

 

 

附件:学籍失效的学生名单

 

 

                                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蚌埠学习中心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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