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
为巩固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成果,进一步规范学院党费收缴管理相关工作,保证党费收缴及时准确,使用规范合理,管理制度健全,更好地发挥党费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作用,现将有关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党费收缴
1.为进一步明确党费缴纳标准,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中共蚌埠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印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党费月收缴基数和标准 (详见附件) 。
2.今年1-4月份党费仍按原标准执行,从今年5月份开始,党费缴纳标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印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执行(详见附件)。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核定后,年内一般不再作出调整,年内工资晋档、职务晋升、岗位变动以及普调工资的,可以待下年度重新核定。
3.各级党组织要对党员进行增强组织观念的教育,使党员充分认识交纳党费的重要意义,提高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同时也要做好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和比例的宣传解释工作。
4.对不按照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5.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本支部党员党费收缴基数的测算工作,严格执行收缴比例,并将测算结果按照个人核对、领导审查、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并于2017年6月20日前报送学院组织人事处备案,6月30日前完成上半年党费收缴工作。
6.党费缴纳方式:各党总支、支部所有上缴党费均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以下为学院党费专户信息:
党费账户名称:中国共产党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党费账号:12098501040019747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蚌埠珠城支行
各党总支、支部在完成银行转账相关手续后,务必于6月30日前用进账单、现金缴款单等相关凭证换取学院党费收据(未换取收据的视同党费未缴)。
二、党费使用与管理
1.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2.学院党委将根据以上党费使用原则和使用范围,严格留存党费的使用审批制度。不符合党费使用范围的,一律严禁在党费中开支。
3.各支部要认真填写《党费收缴台账》,作为党员交纳党费和检查的依据。
组织人事处
2017年6月14日
附件
党费交纳基数和标准(自2017 年5月份起)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
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计算基数不包括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具体计算标准为:
党费月缴纳基数 = 岗位工资 + 薪级工资 + 基础性绩效工资 -工会会费 -公积金 - 养老保险 - 职业年金 - 2016年度个人所得税平均值。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
党费月缴纳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三)学生党员
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