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院2012年国家助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1、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暂行办法》
二、评审办法
1、本学年国家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各系初审、学院审核、院领导集体研究、公示的程序进行。
2、在国家助学金评审中,结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情况,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由重到轻,确保每个被认定为特困、困难档次的学生都能获得资助。
3、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为在籍的高职学生(除五年制前三年学生)。
4、根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档次:特困、困难、一般困难,分别资助4000元、3000元、2000元。
三、评审要求:
1、各系(院)要高度重视,把党和国家对学生的关心、关怀传达到每个学生。
2、各系(院)要认真组织开展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按程序、按要求精心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评审工作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对不负责任,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实行责任追究。
四、指标分配 见附件1《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一览表》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11月5日前
(二)材料要求:
1、学生填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申请理由要具体,各系填报《国家助学金初审汇总表》(附件3)
2、各系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附件2、附件3)和电子版(附件3)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QQ邮箱499787577),同时通过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提交学校审核。
学生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应如实填写,信息要对等,不能有空项)
本 人 情 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
汉族 |
| 政治面貌 |
| 入学时间 |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
系 班 | ||||||||
家 庭 经 济 情 况 | 家庭户口 | A、城镇 B、农村 | 家庭人口总数 |
| ||||
家庭月总收入 |
| 人均月收入 |
| 收入来源 |
| |||
家庭住址 |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 姓名 | 年龄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请理由(150字以内,真实说明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具体原因):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院系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