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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及招聘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时间:2013年08月30日 来源:学生处 发布: 阅读:1624 设置

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勤工助学管理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让学生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增长才干,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院办[2012]21的规定,现将2012-2013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及招聘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内各单位可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以促进学生在锻炼中成长成才为宗旨,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辅助服务师生等为主,本着必要、适当的原则申报设置本部门2012-2013学年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数,并填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审批表》,于3月8日前报送至学生处。逾期未申报岗位的单位,视为无固定岗位需求。

二、学生处根据各单位报岗情况,结合学院实际,对岗位设置进行核批,于3月8日前公布在学生处网站,供学生选择申请。岗位申报核批后,原则上一学年内不再调整。

三、各用人单位要根据学生处核批和公布的勤工助学岗位数,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

1.3月15日之前,有意愿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应认真填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经系、院审查确认具备勤工助学资格并签署意见后,到学生处递交申请表应聘。一人不能同时签约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勤工助学岗位,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本次申请勤工助学的工作须保证有两学期的工作时间。

2.各用人单位要认真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和勤工助学活动中的教育、管理、考核工作,确保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3. 我院勤工助学岗位分成A、B、C三类,A类为工作强度大的工作,户外劳动和跑动性较大工作;B类为办公室内工作,如院系办公室助理,图书馆等;C类为临时性工作(临时使用临时申报)。所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内容要适宜学生参与,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校园管理,不能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主业。

四、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勤工助学酬金分两次发放,由财务处直接打到学生在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上。请各单位分别于4月19日(报3-4月份)和6月21日之前(报5-6月份)将勤工助学酬金发放表报送至学生处(纸质、电子版一份)。

 

附件:1.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审批表(见下表)

2.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学 生 处

二○一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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