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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时间:2013年09月12日 来源:学生处 发布: 阅读:1466 设置

各(院)系:

根据《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201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和依据,体现着教育的公平,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及校园和谐稳定的大局。各系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按规定、按程序,据实、公开、公平、公正的认真组织实施认定工作。

二、班级评议:

1.各班要成立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根据《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全面进行评议,提出确定符合认定条件的建议名单。

2.对“特困”档次的认定,必须符合《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特困”认定标准、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可直接认定为“特困”档次。

3.本年度困难认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生人数的30%。同时要明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轻重程度的排名,各系上报困难认定建议名单时要按学生困难程度由重到轻依次进行排序上报。

4.辅导员负责收集本班学生的《…调查表》、《…认定表》,认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采集表》;同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类统计汇总表》,并在班级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所在系(院)认定工作组审核。

三、系(院)审核:

1.各系(院)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各班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名单,审核通过后,在系(院)显著位置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送学院审批,同时将审核通过名单录入到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贫困生库,其中 “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 一栏必须录入,录入系统信息完整无缺后提交学校审核。

2.各系(院)应将初审名单公示时间、地点告知学生处备查。

四、学校审核:

院系报送的纸质材料、电子档及系统数据三者信息要完全一致。录入系统信息不得有空项、前后信息对应,学生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要与学生身份证信息一致。对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的错误信息、信息不完善(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不具体)、信息不对应等视为无效信息不予审核,予以删除。

五、报送时间及材料:

916之前1010之前分别报送老生和2013级新生困难认定材料。各系分别将上述五种表以纸质文档(纸张规格一致)和电子档两种方式报至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同时提交2013-2014学年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贫困生库数据信息,要求系统信息不得有空项、前后信息对应。邮箱:wbx1960@126.com

六、特别要求:

1. 各系(院)要组织辅导员认真研读相关规定和要求,辅导员要本着认真、负责、关爱的态度,谋划安排好本班的认定工作,确保按规定、按程序,据实、公开、公平、公正。

2. 各系(院)要做好认定工作全程的监管和控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各系(院)要高度正视2013级新生的困难认定,做好对2013级辅导员培训、指导工作,特别是新任辅导员,采取“一帮一”工作方法,确保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生处

                                            201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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