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宣传

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的通知

栏目:资助政策宣传 时间:2017年12月04日 来源:学生处 发布: 阅读:2068 设置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公示工作,切实保护好受助学生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7]28号)的文件精神,就进一步规范学院学生资助信息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理超过期限的学生资助公示信息

各系(院)在12月10日前,全面排查本部门学生资助工作信息,将超过公示期限的学生资助信息,从部门官网上全部撤下;对于公示期内的学生资助信息,必须将公开信息中的含有的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全部删除。

二、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信息公示工作

各系(院)公示学生资助信息时,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公示受助学生姓名、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等基本信息,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

三、加强管理,建立资助信息安全的长效机制

各系(院)要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教财函〔2017〕27号)的有关要求规范信息管理,以此次学生资助公示信息全面排查为契机,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规范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监管责任、资助程序等相关工作,加强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坚决防止资助信息泄露现象发生,建立分级负责的资助信息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学生资助信息安全、规范,全面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水平。

下一步,学院将对各系(院)学生资助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仍存在公示学生个人敏感信息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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