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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春季学期开展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专项工作通知

栏目:奖学助学 时间:2017年05月08日 来源:学生处 发布: 阅读:1463 设置

各系(院):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领取2017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的紧急通知》(皖教助函[2017]14号)文件精神。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在427日领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并初步核查和处理数据的基础上,按上级文件要求部署开展2017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后简称“2017年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复核和后续资助落实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2017年建档立卡学生数据情况

本次,教育厅提供给我校高职学生有332人属于省扶贫办登记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户(以后工作中专称“332人建档立卡户”),五年一贯制中职阶段有7人属于省扶贫办登记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户(以后工作中专称“7人建档立卡户”)。

二、各系协助复核2017年建档立卡学生就学和受助情况

学生资助中心根据掌握的情况,已经对建档立卡学生学籍信息和受助进行了初步核对。因教育厅要求数据精准,为排除误差实现准确统计,请各系指导相关班级,协助核查学生学籍学业是否正常、以及就学以来的受助情况。分别填写《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就学信息、受助信息核查表(高职+中职)》(附件1)。

协助核查要求:

1、纸质版一式两份,系部留档一份,一份报送学生资助中心,纸质版必须签名完备;手工数据填报要清晰、无误。

2、电子版不得改变原表格式,不得增减行列,如有数据修改,务必红色底纹标注。

三、调研2017年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

1、通过谈话、联系家长等多种形式,了解“2017年建档立卡学生”的家庭情况,为2017-2018学年资助工作奠定基础。

2、了解分析“2017年建档立卡学生”中高职部分学生2016-2017学年未享受国家资助的原因,填报《2016-2017学年未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原因》(附件2),为学院开展资助提供参考。上述材料,请务必于5月11日(周四)下班前反馈学生资助中心。QQ邮箱:570916468@qq.com

四、各系(院)建立2017年建档立卡学生”台账管理

按教育厅要求,学生资助中心建立2017年建档立卡学生”台账,各系(院)要同步实现建档管理。

1、依据教育厅提供的户主信息为参考,收取学生家庭《扶贫手册》复印件,以“管理序号”为序,编号存档(考虑2014级学生即将离校,可暂不收取)。在校学生的《扶贫手册》复印件请于610日前交一份至学生资助中心留存备上级检查。

2、按教育厅要求,后续要落实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受助情况“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活动,并记入台账。

五、特别强调

1、请各系(院)从政治高度重视对建档立卡学生的资助,落实专人负责此工作。

2、以后的资助工作中,要对建档立卡学生实现资助全覆盖;如有遗漏,逐级追查责任主体。

  

                                          学生处

                                                                                     20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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