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及团内“五四”评优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08浏览次数:1556

     

各班团支部:

按照院团委统一部署,计算机系团总支决定在全系团员青年中开展2013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活动。

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从4月8日开始至4月24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阶段(4月8日-4月11日)

各班团支部要积极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十八大及两会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政治信仰,使团员青年加深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自觉的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信社会主义信念,树立起与党和国家同舟共济的主人翁意识,增强共青团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明确做一名合格共青团员的基本要求,把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统一到我学风建设工作中来。

    第二阶段:总结评议、评优阶段(4月11日-4月15日)

1、每个团员要根据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在团组织生活中的表现情况,对照团章认真填写《团员教育评议总结表》。

2、在此基础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民主评议及评优推荐会。由团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各团员进行个人总结,其他团员进行评议。按照有关评优规定及评优名额分配,结合团员民主教育评议意见,评出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

3、各团支部根据优秀团支部评优规定,上报优秀团支部的申报材料。

4、由团支部根据团员的一贯表现和民主评议的意见,做出优秀团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合格团员(基本达到团组织要求)、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与团组织要求有较大差距,经过民主评议,有决心克服缺点迎头赶上)、不合格团员(放弃共产主义信仰,严重违法乱纪,丧失团员条件)评定。

5、教育评议会结束后,团支部书记要认真填写《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及推优情况登记表》,并在4月17日前将《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及推优情况登记表》和《团员教育评议总结表》报送至系负责人处

第三阶段:团籍注册、组织处理及评优结果公示阶段(4月17日-4月24日)

在民主评议及评优工作完成并经团总支审定后,开始进入团籍注册、组织处理及公示阶段。

1、团籍注册及组织处理。凡经评议定为“优秀”和“合格”的团员,由团总支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印章;定为“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实行暂缓注册三个月至半年;对于极少数“不合格”团员,经教育仍无法改进的,团组织应予以除名,不再为其办理注册,并将有关情况写成书面材料报院团委审批。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须重新申请办理。

2、评优结果公示。系团总支于4月17日―4月24日期间就推荐上报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申请评选优秀团支部的支部须有申报书和1000字以上总结材料;各班评选推荐院级优秀团干1名、优秀团员2名。各班团支部须在4月17日前将本支部推荐的先进个人名单报送至各系负责人处,并于4月19日前将支部推荐的先进个人的推荐表和1000字以上的先进事迹总结材料报送至系负责人处。

  计算机系团总支

二0一三年四月

“五四”表彰评选条件及方法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支部

1、组织健全,定期改选,工作和活动能力强;

2、工作有计划、总结,有完善可行的制度。

3、有凝聚力,团结带领广大同学努力学习,共同进步,集体中无人受校纪、团纪律处分;

4、积极参加学院团委、院团总支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校园各项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效果显著;

5、积极主动承担上级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二)优秀团干

1、立场坚定,作风优良,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2、热爱共青团工作,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完成学校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有实绩;

3、有较强的开拓意识,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受广大团员学生信任。

(三)优秀团员

1、品学兼优,全面发展;

2、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于律己,团结互助;

3、严格遵守《团章》规定,倡导优良风气,抵制不良行为;

4、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活动。

二、评选办法:

各年级团组织根据分配名额,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评选,经班级团支部和辅导员审核后,填写相应表格上报院团总支。优秀团支部采取申报方式,所附材料应详细,系团总支将根据上报材料、参考班级工作考核情况及平时了解情况综合评定。

三、几点要求:

(一)各班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表彰工作,要使评选过程成为树典型、学先进的过程,从而引导广大团员比学赶超,以发挥激励和带动作用;

(二)评选过程应民主化,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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