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8级高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0-22浏览次数:246

各系(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要求认真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工作通知的精神,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院对2018级新生开展入学资格复查。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内容

1、2018级新生录取的电子档案照片(教务处提供)。

2、2018级新生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档案。

3、核查对象:2018级高职新生(含本校和外校转段生)。

二、新生入学资格核查方法

1、核查录取通知书上新生姓名是否有涂改或其他异样迹象。

2、核对新生相貌是否与其本人电子档案中的照片(尤其是学籍档案中高考报名表、高考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

3、核对高考准考证、高考体检表、获得高考加分的资格证明、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明等证件材料上的信息是否一致。

4、核对新生本人字迹与其纸质档案中本人填写的字迹是否一致。

5、学生高考电子档案照片已发至各系(转段生相片缺失),辅导员用学生准考证号可查询到学生高考电子档案照片。

6、辅导员在核查中如有疑似不能确认的,交所在系学籍复查组核查,仍不能确认的交教务处复查,教务处和监察审计处会同确认,报学院审核。

三、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要求

各系(院)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

1、各系要成立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组,认真组织核查。

2、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督促核查,确保核查准确性。

3、严禁走过场、敷衍了事、对工作不负责任、工作不到位、核查不力等现象发生,如有舞弊嫌疑而未能查出者,将追究相关核查人员责任。

4、核查时间: 2018年10月19日 至10月26日,核查工作结束后,各系要提交一份核查结果书面报告(含2018级系部汇总表)以及各班级资格复查反馈表(系部汇总电子和纸质版),报告要说明学籍复查工作的落实情况,核查的班级和人数及核查的结果。报告于2018年10月30日上午11时前报教务处学籍科。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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