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2013届毕业生派遣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厅大中专指导中心的指示,今年派遣工作全部在就业派遣系统中录入完成,请各班级辅导员组织相关材料,自行在系统中编制。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辅导员收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用订书机装订,避免散落),并按照学号排序,于5月20日前交至招生就业处审核。原则上不接受《就业证明函》。
二、协议书中请注明学生档案派遣地点,若单位接收档案,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印章要齐全,否则一律派回生源地。
三、协议书审核无误后,由辅导员领回协议书,进入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系统进行录入,具体录入信息见附件要求(模板中信息是需要提前准备好,以便在系统中需要录入的,无需单独制作电子表格)。
四、专升本和参加入伍的毕业生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或入伍证明材料,专升本和入伍纳入就业率统计中。
对协议书的审核等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生就业处0552-3172909。
招生就业处
201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