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届毕业生上交就业材料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3-06-25   浏览次数:488

各系(院):

根据安徽省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的指示,请各系积极做好二�一三届毕业生就业单位的更新工作,在毕业生返校领取毕业证期间,及时收取毕业生最新用人单位就业证明函或就业协议书,并在就业派遣系统中更新数据,保持系统与纸质的一致性。于2013815日前上交至招生就业处。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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