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征集入驻创业项目公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3-11-27   浏览次数:70

为加大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动了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预计11月底投入使用,计划入驻孵化大学生创业企业3040家,即日起接受入驻创业项目申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地位置

基地地处皖北人力资源配置中心大院内创业实训楼四楼(蚌埠市解放路立交桥南首)

二、申请条件

1入驻创业项目法人代表须是毕业5年内(含毕业年度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非我市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入驻创业项目须由大学生创业者独立创办,或参与创办且占有50%以上股份,并负责主要经营管理工作。

3、创业项目以电子信息、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动漫设计、服务代理、家装设计等科技类、研发类和现代服务类项目优先。

三、扶持政策

1、费用减免。自入驻当月起,3年内免缴场地租用费(根据吸纳就业人数提供创业场所面积)及物管费、卫生费等管理性费用,水电费补贴40%。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2、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入驻基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2000元创业补助,其中创办科技型和现代服务型小微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助,合伙经营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给予补助。

3、吸纳就业奖励。对基地内企业吸纳安置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500/人的一次性补助,其中,对吸纳就业援助对象的,按2000/人给予一次性补助。

4、社会保险补贴。基地内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1年的五项社会保险补贴。创业企业招用就业援助对象的,按规定给予3年五项社保补贴。

5、培训补贴。基地内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对其开展岗前技能培训的,给予人均500元培训补贴;吸纳其他人员并按规定开展岗前培训的,给予给予人均500元培训补贴。

6、税收减免。基地内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并符合有关规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基地内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按每人每年48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7、小额担保贷款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对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可申请最高10万元额度的免息小额担保贷款,对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可申请享受最高400万元额度的贷款贴息。

8、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扶持。积极争取基地纳入蚌埠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扶持范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不高于20万元的基金扶持。

9、出园补助。对孵化成功按期迁出孵化基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出园补助。

10、免费服务。为基地内企业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档案代管、用人招聘,协助办理户口落户、工商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

四、申请程序

(一)大学生创业者已经创业的,申请时提供以下资料:

1.《蚌埠市人社局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大学生创业者准备创业的,申请入驻时提供以下资料:

1.《蚌埠市人社局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

2.项目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简历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报名地点

拟进入基地的创业者,到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失业管理科报名(蚌埠市胜利中路35203办公室)。

联系人:李玉柱、薛正松,联系电话:0552-2051699

《蚌埠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可登陆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http://www.ahbbhrss.gov.cn),也可到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失业管理科领取。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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