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已于2013年12月10日结束。少数考生因各种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段内报名,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经研究,现将补报名等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补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3日9:00至5日16:30。
2.补报名地点:补报名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统称各级招办)负责进行,补报名考生到各级招办指定地点进行补报名。
3.补报名是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招办务必继续严格履行资格审查程序和报名公示制度。针对以“同等学力”报名的普通高中及中专、中职学校学生必须核实考生入学名单,确保无二年级及一年级在校生违规报名。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予补报名,防止极少数无报名资格的考生利用补报名机会蒙混过关。
5.补报名范围仅限普通高校招生普通文理科及体育类考生,艺术类不予补报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创新实验班报名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
各级招办务必当场读取考生身份证信息,现场摄像,现场录入考生信息,严格核对考生本人是否与身份证及报名预填表一致,防止出现张冠李戴。
补报名后必须打印信息确认表,考生须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确认表各级招办按要求留存。
此次补报名工作结束后,将不再办理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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