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规定,自2018届秋季毕业生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共同简称《报到证》)的调整改派及补办手续由毕业生申请,教育厅审核,高校自主完成改派手续。2018届秋季以前的毕业生《报到证》调整改派及补办手续仍由省教育厅办理。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改派期限为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因遗失而需补办报到证期限为自原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两年内;因放弃专升本而需补办报到证期限为自毕业之日起两个月内。
2.改派申请条件:上述规定时间内调整就业单位的均可申请办理改派手续。
3.补办申请条件:报到证遗失或放弃专升本情况。
二、所需材料
1.因调整就业单位,要求改派的同学,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改派申请表(见附件1);
②原报到证原件;
③已将档案派往就业地的同学需出具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关系的证明材料(盖原单位公章);
④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或新单位出具的正式录用函(无人事权的用人单位必须经单位上级主管审批,去北京、上海等地的必须有户口接收函);
2.因生源地变动,要求改派的同学,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改派申请表(见附件1);
②原报到证原件;
③家庭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或相关地市接收函。
3.因报到证遗失,现要求补办的同学,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补办申请表(见附件2);
②个人补办报到证书面申请;
③登报遗失声明:在省级报纸声明作废,内容包括毕业学校、专业、届别、姓名、性别及原报到证号码(要求携带省级及其以上报纸原件);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因放弃专升本等,现要求补办的同学,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补办申请表(见附件2);
②到学生招生就业处领取申请书填写并请原所在院系签署意见;
③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或新单位出具的正式录用函(无人事权的用人单位必须经单位上级主管审批,去北京、上海等地的必须有户口接收函)。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直接办理回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的报到证。
三、办理流程
1.毕业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前往招生就业处办理改派手续(受理时间及地点附后)。如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办理,请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写明委托何人办理并有委托人签名)及相关材料方可办理。
2.由毕业生本人持新报到证到原户籍、档案所在地办理户口改迁和档案转寄手续。户口档案仍在学校的,持报到证(上联)到保卫部户籍室办理户口改迁手续,报到证(下联)交至学生处档案室。
四、时间安排
1.集中收取审核改派申请材料时间:
2018年7月10日-7月13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9月之后如需改派请先电话联系。
2.地点:
信息中心南212 招生就业处
3.联系电话:
刘老师0552-3172929、马老师3172909(来校办理前请电话咨询)
招生就业处
2018年7月5日
附件1 改派申请表.doc
附件2 补办申请表.docx